国内近半垃圾填埋场处失控状态 治理面临三大任务
目前,按生活垃圾清运量统计分析,填埋、堆肥和焚烧处理比例分别占61.4%、2.6%(其中包括综合处理厂数据)和15.9% ,其余20.1%为堆放和简易填埋处理。
●大量生活垃圾运到城郊裸露堆放,历年堆存量高达40多亿吨,侵占土地5亿多平方米,有200多个城市被生活垃圾包围,有近一半的填埋场处于失控状态
●目前在国内,至少有五六百个老旧垃圾填埋场的填埋气和沼气由专业公司进行开发和治理
●按照现在的排放标准,2008年以前的老旧垃圾填埋场都是不达标的
●老旧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面临着第三轮升级改造
垃圾填埋处理曾是我国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然而,目前,我国众多到达或超过服役年役的老旧垃圾填埋场,受制于当时设计工艺、技术的局限,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在填埋场封场之后,易造成水、土壤和大气共同污染的隐患,已日益成为城市生态环境安全的严重威胁。
目前,我国到底有多少老旧垃圾填埋场需要治理修复?其治理修复的市场空间有多大?在日前由中国生态修复网、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主题为“老旧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沙龙上,业内专家对相关问题展开了讨论。
治理面临三大任务
一是污染控制;二是基本上已经完成或者基本完成历史使命的填埋场要封场;三是封场以后进行生态修复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大量生活垃圾运到城郊裸露堆放,历年堆存量高达40多亿吨,侵占土地5亿多平方米,有200多个城市被生活垃圾包围,有近一半的填埋场处于失控状态。与此同时,很大一批老旧垃圾填埋场由于建成较早、处理水平低下、库容量饱和等原因无法达到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面临着淘汰和关闭。
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研究院院长张益介绍说,这些老旧填埋场从工程角度或者从环境角度来说,主要面临三大任务:第一,污染控制;第二,填埋场都基本上已经完成或者基本完成历史使命,要封场;第三,封场以后进行生态修复。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我国填埋场建设标准和污染防治方面有两个时间节点比较重要:2000年以前,当时所谓的永久性填埋场或者是受控的填埋场,现在看来实际上都是不符合标准的填埋场。按照原建设部的划分标准,2000年以前,基本上是三级、四级的居多。这两类填埋场是一种集中受控的,有环境设施但是不能达标运行。
2005年以后建设的垃圾填埋场能够基本达标的、符合环保标准,甚至达到一级标准的填埋场都比较多。从2006年开始,相关部门对全国各个省市申报的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达到卫生填埋标准的一级填埋场达有262个;二级标准的有398个,主要指标基本达标;三级标准的有59个,大部分指标都不能达标;四级标准的有134个,这类填埋场主要指标都不达标,甚至可以说跟临时性的、简易的填埋场没有什么差异。
来自原建设部的资料显示,目前,2000年以前的填埋场基本都已经关闭。2005年以后建成的300多个填埋场,大部分也已经停止作业。
在张益看来,“更多的垃圾填埋场没有在原建设部的统计报表里面体现,至少有几百个不达标的正规填埋场面临着改造。”
谈到垃圾填埋场地造成的环境污染状况,武汉都市环保环境修复事业部总经理刘更生说:“老旧垃圾填埋场对所在区域造成的环境污染是全方位的,较之一般的工业场地污染,其表观表现往往更加显著,易引发关注。”
在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姜林看来,老旧垃圾填埋场污染特征是非常复杂的,上到大气,下到土壤、地下水,中间还包括地表水,都有可能被污染。
2013年底,住建部修订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将其从原来的行业标准提升为国家标准,并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发布执行,这引起了垃圾填埋行业整体标准的提高,使得相当数量的垃圾填埋场都面临整治的境地。
“已经关停的填埋场,其封场覆盖建设标准及配套的后期环境管理措施可能已无法满足现有的规范要求;仍在建设中的填埋场,按照修订后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其选址亦可能无法满足环评要求。”刘更生说。
对此,张益坦言:“严格来讲,即使是一级标准的垃圾填埋场,面临的治理任务也很多,升级改造任务也很重。”
已经形成三个市场
目前已初步培育三个跟老旧垃圾填埋场整治相关的市场:一是填埋场建设和运行市场;二是填埋气制取利用;三是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升级改造
“通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初步培育了三个跟老旧垃圾填埋场整治相关的市场,市场空间正在打开,未来的发展空间很大。”张益分析说。
据介绍,原来老旧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行的市场,原来都是行业里自行消化垄断解决,最近几年在逐步向市场化方向发展。目前,包括深圳下坪垃圾填埋场在内的众多老旧垃圾填埋场首先打破自己建设、自己运行及管理的垄断模式,把运行的权利公开向社会招标。
在深圳下坪垃圾填埋场,下坪填埋气制取天然气项目顺利投产。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和施工(EPC)总承包的模式,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填埋气12万立方米。据了解,这一项目于2014年开始建设,是目前国内建成的最大的生活垃圾填埋气制取天然气项目。项目运行至今已收集填埋气总量超过3.5亿立方米;累积生产碳减排量250万吨。
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治理填埋场产生的臭气,另一方面可将沼气转变为能源加以利用。这一项目依托于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的核心技术,将沼气中的CO2、O2、H2S等气体分离出来,制取符合国家要求的工业或民用天然气。这个项目的成功投产为国内填埋场填埋气的利用提供了典型示范。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目前在国内,至少有五六百个老旧垃圾填埋场的填埋气和沼气由专业公司进行开发和治理。
为保障环境安全和公共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规定,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此,张益介绍说,老旧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面临着第三轮升级改造。“按照现在的排放标准,2008年以前的老旧垃圾填埋场都是不达标的。”
在业内看来,还有一块市场不容忽视,那就是对已经停止使用的老旧垃圾填埋场,包括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场地修复等空间都有待拓展。
标准仍需完善
既要防止对污染的无视,又要防止过度修复,是目前老旧垃圾填埋场治理和修复必须考虑思考的策略问题,相关技术和风险评估体系需完善
目前,我国与垃圾填埋场相关的标准已经达到近40项,跟老旧垃圾填埋场直接相关的标准也有很多,包括污染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稳定化场地的利用要求、防渗标准、老旧垃圾填埋场整治、农村垃圾填埋场治理标准等等。这些标准都从不同的角度对老旧填埋场的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目前国内科研院所在老旧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无法摆脱标准技术体系不完善的难题。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所长卫潘明指出,目前,垃圾填埋场的治理修复技术,在体系上还是有所欠缺的。
他举例说,如果采用异位处理技术,就意味着将垃圾要挖出来之后进行筛分。有机土和无机料可以找到出处,而高热值的塑料就没有很好的办法处理,更不能把高热值的塑料处理寄托到那些新建的垃圾焚烧场上。“虽然有人提出用旧塑料炼油的想法,但是很难达到大规模工业化利用的目的。”
卫潘明认为,在标准层面上,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的措施应该是什么,到底需不需要挖出来,挖出来之后对环境的影响有多少,风险等级如何评价等问题需要明确。然而,目前,关于垃圾填埋场的风险等级评价标准还尚未出台,仅仅有北京等个别城市制定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风险评价标准,并在相关治理修复项目中得以实施。
同样,姜林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对于垃圾填埋场的环境污染应该怎么进行评估?作为老旧垃圾填埋场,如何从堆场的类型、存在时间、周边水文地质环境状况及周边居住分布等综合评价其环境与健康风险及危害,目前缺乏一套基于风险的评估体系。”
在姜林看来,这套评估体系非常重要。“老旧垃圾填埋场治理,特别是因老旧垃圾填埋场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其所涉及的资金量巨大,因此,如何依据其风险预测及实际存在的危害,经济合理的选择主动或被动风险控制及管理技术,既要防止对老旧垃圾填埋场污染的无视,又要防止过度修复,是目前老旧垃圾填埋场治理和修复必须考虑思考的策略问题。”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岩土中心副总工韩华长期做垃圾填埋场的勘查工作。她介绍说,由于目前没有规范可依,因此,她和同事们这几年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从污染防治角度出发,对垃圾填埋场的勘查,不限于对垃圾土体量、填埋场水文地质条件等,还应增加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分布特征调查与风险评估内容。”
韩华和她的同事们总结出非正规垃圾场治理勘查的工作内容、技术要点,并根据近几年的勘查实践经验编制了北京市的地方标准《污染场地勘察规范》,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她看来,其他城市在开展简易垃圾填埋场的勘察时可以进行借鉴,但是,因为各地水文地质条件、垃圾填埋情况不同,各地应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垃圾勘察勘查相关标准。
张益则表示,已经通过或正在制定中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政策标准将支持土壤修复行业的长期发展,“面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染土壤修复的双重压力,我们应当尽快建立完善的政策标准,促进我国老旧垃圾填埋场封场恢复和简易垃圾填埋场整改修复工作的健康发展和持续进行。”张益说。